集贤县升昌镇太升村蔬菜基地完善工程,集贤县福利镇青山村挂袋木耳大棚完善工程报送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审核,审核结果如下:
升昌镇太升村蔬菜基地完善工程:送审造价393,163.51元;审核确认352,218.53元;审减额40,944.98元。
福利镇青山村挂袋木耳大棚完善工程:送审造价437,982.58元;审核确认384,181.33元;审减额53,801.25元。
根据集贤县升昌镇太升村和福利镇青山村扶贫项目预算审核确认咨询结果的报告,予以为升昌镇拨付352,218.53元;为福利镇拨付384,181.33元。
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3日——7月12日
监督电话:0469—4665759
集贤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