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16:29
发布者:赵钦然
来源:县政府办
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编办、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271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人社发〔2023〕26号)要求,在全系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集贤县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 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宋福生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贺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宏宇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贺予 县纪检监察组组长 谭宇婷 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超德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孙建权 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 栋 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立国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刘桂宏 县人社局专业人才股负责人 张 丽 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服务股股长 王晓敏 县就业服务中心财务股股长 曲 源 县人社局信息中心股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宏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李贺、王栋、张丽、王晓敏、刘桂宏、汪永海、刘晓璇。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部署要求,领导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做好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专业人才股,主要负责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向市人社局汇报总结,协调各相关部门科室,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专项整治检查要点(第一版)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社保部门要协助开展数据比对排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依法从严惩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违法行为。机关党组牵头建立舆情实时响应机制,加强网上舆情信息排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引导预期。信息中心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等平台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数据共享、参训人员身份核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落实落细工作安排,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动工作。 (二)统一建立月调度、月统计机制,研究重大问题,落细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建立上下互通、内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执行机制,协同抓好整改落地,对进展缓慢的加强督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培训评价机构和项目管理,政策、经办、信息、监督一体化推进,健全“制度+科技”“人防+物防”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日常管控,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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