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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分类:集政办发 |
文号:集政办发〔2024〕3号 |
发文日期:2024-02-06 14:43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名称: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
关键字: |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14:36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县政府办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时开工,特成立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春伟 副县长
副组长:谭金龙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杨 程 发改局局长
李季森 财政局局长
孙善波 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义强 交通局局长
关红岩 水务局局长
侯金龙 林草局局长
贺大文 双鸭山集贤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瑶 文旅局局长
胡国强 福利镇镇长
李在文 升昌镇镇长
关山越 太平镇镇长
陈 鹏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县发改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有关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拨付等工作。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料场审批及料场日常监管工作。
(五)县交通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道路权属确定有关工作。
(六)县水务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范围权属确定和水资源保护论证工作。
(七)县林草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林地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
(八)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上报审批工作。
(九)县文旅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及料场文保单位核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作为全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专班成员单位要切实肩负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组织精干力量,强化分析研判,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项目工作进度台账、问题台账,逐个明确责任部门、解决时限,确保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高效服务,对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切实做到项目前期推进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推拖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零干扰”“无障碍”。
(三)强化督查调度。各专班成员单位要定期梳理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坚持组长每周一调度工作机制,专题研究解决项目难点堵点问题,涉及重大事项问题无法解决的,需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加快研究协调解决问题。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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