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钰涵《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11-13 09:57
发布者:集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集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钰涵 因保管不善,将集贤县集贤镇洪仁街,集(集房字第333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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