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17 14:38  发布者:政务公开  来源:县政府办 
       为全面提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确保在集贤县域内一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对《集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重大动物疫情形势严峻,为保证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提前做好防范,提高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修改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非常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010年我县出台了《集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14年进行了修订。现对《集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二、修订过程和依据
(一)起草过程。集贤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1月份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根据《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形成讨论稿后向集贤县22家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1家单位(县交通运输局)1条意见被采纳,21家单位无意见。综合反馈意见后,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双鸭山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由十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目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从领导组织机构职能和成员单位职责两个方面做了规定。
第三部分为重大动物疫情分级。从等级划分和分级标准两方面做了规定。
第四部分为监测、预警和报告。从监测、预警和报告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从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突发Ⅲ级、Ⅳ级重大动物疫情毗邻市县和相关市县采取的措施、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社会动员、信息发布等八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第六部分为应急响应终止。从应急终止的条件和应急终止的确认和宣布方面作了规定。
第七部分为善后处理。从后期评估、表彰、责任、补偿、抚恤和补助、恢复畜牧业生产、社会救助七个方面做了规定。
第八部分为应急保障。从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技术储备保障、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九个方面做了规定。
第九部分为预案管理。从培训和演练、预案更新、预案施行时间三方面做了规定。
第十部分为名词术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和暴发两个词语进行解释。
       四、编制特点
(一)主要根据2020年版的《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指导下进行修订,使内容安排、布局更加合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更强。
(二)《应急预案》等级划分标椎更加明确,在应急预案中提及的行政区、疫点数更加具体。
(三)《应急预案》响应的等级更加合理。
(四)《应急预案》中各成员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更加清晰。由于机构改革,各单位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在这次《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中,各成员单位提出各自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职责。

       原文件链接:http://www.jixian.gov.cn/jx/529/202302/c07_1884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