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贤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29 09:36  发布者: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县政府办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决策部署,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对接为主线,以培育农业服务业战略性大产业为目标,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主,大力培育多元农业生产服务主体,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和集约化,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求、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决策部署,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对接为主线,以培育农业服务业战略性大产业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坚持服务小农户、坚持规模经营、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在2024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中要围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线,以服务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为重点,将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优先向大豆油料种植项目区倾斜”要求,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明确了2024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计完成农业生产全程托管面积达到11万亩以上。
  三、制定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4〕661号)文件要求等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主要对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组织名录备案且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服务主体进行补贴。期限为一年。
  五、核心或主要内容解读
  补贴全部用于粮食和大豆作物的全程托管服务,服务小农户服务面积占比要达到60%以上,对水稻因生产环节复杂,对“耕、种、防、收”四个环节中“种、收”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的托管服务即可补贴;补贴对象要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服务主体;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总额(服务价格不含农资)的比例不超过30%,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70元。其中,亩均补助服务主体不超过50元,补助直接托管的小农户20元/亩。采取服务主体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即服务主体完成规定服务环节,得到服务对象确认,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服务主体兑付补助资金。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期限为一年,2024年4月—2024年12月。

  规范性文件链接:http://www.jixian.gov.cn/jx/529/202410/c07_2151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