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法治初心 试点探路前行——市、县统计局联合开展“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5-12-09 09:55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集贤微言 

    12月8日,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2周年纪念日,集贤县作为双鸭山市唯一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县,于县法治广场举办统计法治与农业普查主题宣传活动。市统计局副局长董金朝、王维玉,二级调研员岳鹏程,副县长张春伟出席此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布置规范有序、氛围浓厚。大屏幕循环播放农业普查宣传片,生动直观的画面吸引了大批市民驻足观看,营造出“人人关心普查、人人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核心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并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统计数据应用、普查工作流程等疑问。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让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针对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重点介绍普查的目的意义、调查范围、登记内容及时间节点,引导普查对象积极配合,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晓率和农业普查参与度。下一步,我县将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开展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农业普查政策解读。作为双鸭山市唯一试点县,集贤县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严格规范普查流程,为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树立标杆、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