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2 16:32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为加强县人民医院医疗队伍力量,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引进的原则;
    2.坚持现实急需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县内外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
    二、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临床医生3名、影像医生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临床医生年龄52周岁(1971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影像医生年龄45周岁(1978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6.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7.具备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8.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服从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集贤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集贤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 5 日 -- 8月 9 日。
    报名地点:集贤县卫生健康局党政办
    联 系 人:于海艳
    联系电话:0469—4692365
    (二)报名材料
    1.《集贤县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表上所有文字除照片、本人签字及日期外均需打印);
    2.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与报名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同版免冠2寸蓝底标准照片2张
    ⒍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集贤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引进人才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县人社局和卫健局配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后发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
    (五)面试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临床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届时将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工作期间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考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考生本人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审核通过后,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考核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集贤县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集贤县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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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集贤县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