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企业住所资源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09:31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经广泛征求我市各县、区政府意见,现将各县区政府企业住所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信息
    本次提供无偿使用企业住所的房屋涉及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及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具体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附件1查看。
    二、申请使用条件
    (一) 申请主体须为在双鸭山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要申请新设立的企业。
    (二)申请使用房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屋用途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三)企业需承诺合理使用房屋,承担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房屋。
    三、申请流程
    (一) 提交申请。有意向的企业填写《企业入驻申请表》(附件2),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审核分配。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方案。
    (三) 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企业与房屋所属县区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签订无偿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四、咨询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闲置房屋信息或咨询申请相关事宜,可联系对应县、区联系人。

序号

地区

姓名

联系方式

1

集贤县

石喜文

18645277720

2

友谊县

李宏岩

0469-2654316

3

饶河县

0469-2689019

4

尖山区

程孝芹

0469-4472015

5

四方台区

程孝芹

0469-4472015

6

岭东区

程孝芹

0469-4472015



    热忱欢迎广大企业积极入驻,携手共创双鸭山发展新机遇!

    附件:1.双鸭山市各县区政府企业住所无偿使用信息表
          2.企业入驻申请表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双鸭山市各县区政府企业住所无偿使用信息表

附件2、企业入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