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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贤县剩余房源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6 13:48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保障民生福祉,解决危房、火烧房、交通出行不便等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改善我县居民居住条件,现制定《集贤县剩余房源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限15日,自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对本补偿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集贤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提出或者直接到办公室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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