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件事”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7 10:50
发布者:王庆金
来源:
一件事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办事不求人”要求,努力打造时间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少填,少报,少跑,快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良好的办事体验感。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过事项集成,流程集成,信息集成,进行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工作人员多跑路,办事群众少跑腿。即日起,个体工商户到县便民服务中心申办营业执照,公共卫生许可,牌匾审批等主题事项时无需多头跑,跑多窗,只需向县便民服务大厅个体工商户“一件事窗口”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办理,现将所需流程公告如下: “一件事”办理所需材料告知单 (公共卫生许可证) 一、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我要开(包括美发店、美容店、洗浴、浴池、商场、歌厅、舞厅、书店、酒店。) 二、需办证照 营业执照、公共卫生许可证、牌匾审批 三、办理流程: 汇总整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牌匾审批所需材料→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 取证办结 四、申请材料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纸)一份; 3、房照复印件一份,每一页都要复印,包括空白页; 4、房屋租赁协议(注:房屋租赁协议和房照地址须一致、写明产权人;如果经营者自有经营地址房照,无需提供租赁协议。) (二)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注**街、**路、坐标)、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 5、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办理不需要此项材料)。 公共场所应当在做出承诺时提交1、2、3、7项材料,按照约定的时限(2个月内)补充提交4、5、6项材料。 (三)办理牌匾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效果图审批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电话:0469-6130115 六、监督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469-6130117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一件事”办理所需材料告知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一、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我要开(包括超市、烟酒行、冷饮厅、小吃店、熟食店、冷鲜肉店、幼儿园食堂、日用品店、火锅店、麻辣烫店、烤肉店、烧烤店、早餐店、小餐店、饭店、海鲜加工坊、快餐店、土特产商店、食品商店、孕婴店、仓买。) 二、需办证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牌匾审批 三、办理流程: 汇总整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所需材料、牌匾审批所需材料→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取证办结 四、经营分类 (一)食品小经营是指由固定经营门店或者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内租赁场地,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达不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以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管机构、现场制售方式经营食品的个体经营者。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大于60平方米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以下情况只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以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1)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2)销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食用食品; (3)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 (4)销售冷食类食品(专间操作)、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 (5)食品批发。 (三)公司性质、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纸)一份; 3、房照复印件一份,每一页都要复印,包括空白页; 4、房屋租赁协议(注:房屋租赁协议和房照地址须一致、写明产权人;如果经营者自有经营地址房照,无需提供租赁协议。) 食品材料下载邮箱 邮箱账号: JXSHICHANGJU@163.com 密码:scj147258369 (三)办理牌匾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效果图审批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电话:0469-6130115 七、监督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469-6130117 八、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一件事”办理所需材料告知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公共卫生许可证) 一、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我要开(住宿业、售卖食品的歌厅及舞厅)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公共卫生许可证。 二、需办证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公共卫生许可证、牌匾审批 三、办理流程: 汇总整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牌匾审批所需材料→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取证办结 四、经营分类 (一)食品小经营是指由固定经营门店或者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内租赁场地,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达不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以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管机构、现场制售方式经营食品的个体经营者。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大于60平方米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以下情况只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以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1)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2)销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食用食品; (3)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 (4)销售冷食类食品(专间操作)、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 (5)食品批发。 (三)公司性质、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纸)一份; 3、房照复印件一份,每一页都要复印,包括空白页; 4、房屋租赁协议(注:房屋租赁协议和房照地址须一致、写明产权人;如果经营者自有经营地址房照,无需提供租赁协议。) 食品材料下载邮箱 邮箱账号: JXSHICHANGJU@163.com 密码:scj147258369 (三)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注**街、**路、坐标)、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 5、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办理不需要此项材料)。 公共场所应当在做出承诺时提交1、2、3、7项材料,按照约定的时限(2个月内)补充提交4、5、6项材料。 (四)办理牌匾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效果图审批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电话:0469-6130115 七、监督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469-6130117 八、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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