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件事”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7 10:50  发布者:王庆金  来源: 

一件事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办事不求人”要求,努力打造时间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少填,少报,少跑,快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良好的办事体验感。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过事项集成,流程集成,信息集成,进行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推出“一件事”主题服务,工作人员多跑路,办事群众少跑腿。即日起,个体工商户到县便民服务中心申办营业执照,公共卫生许可,牌匾审批等主题事项时无需多头跑,跑多窗,只需向县便民服务大厅个体工商户“一件事窗口”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办理,现将所需流程公告如下:

“一件事”办理所需材料告知单

(公共卫生许可证)

一、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我要开(包括美发店、美容店、洗浴、浴池、商场、歌厅、舞厅、书店、酒店。)

二、需办证照

营业执照、公共卫生许可证、牌匾审批

三、办理流程:

汇总整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牌匾审批所需材料→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 取证办结

四、申请材料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纸)一份;

3、房照复印件一份,每一页都要复印,包括空白页;

4、房屋租赁协议(注:房屋租赁协议和房照地址须一致、写明产权人;如果经营者自有经营地址房照,无需提供租赁协议。)

(二)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注**街、**路、坐标)、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

5、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办理不需要此项材料)。 

公共场所应当在做出承诺时提交1、2、3、7项材料,按照约定的时限(2个月内)补充提交4、5、6项材料。

(三)办理牌匾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效果图审批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电话:0469-6130115

六、监督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469-6130117

七、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一件事”办理所需材料告知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一、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我要开(包括超市、烟酒行、冷饮厅、小吃店、熟食店、冷鲜肉店、幼儿园食堂、日用品店、火锅店、麻辣烫店、烤肉店、烧烤店、早餐店、小餐店、饭店、海鲜加工坊、快餐店、土特产商店、食品商店、孕婴店、仓买。)

二、需办证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牌匾审批

三、办理流程:

汇总整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所需材料、牌匾审批所需材料→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取证办结

四、经营分类

(一)食品小经营是指由固定经营门店或者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内租赁场地,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达不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以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管机构、现场制售方式经营食品的个体经营者。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大于60平方米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以下情况只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以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1)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2)销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食用食品;

(3)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

(4)销售冷食类食品(专间操作)、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

(5)食品批发。

(三)公司性质、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纸)一份;

3、房照复印件一份,每一页都要复印,包括空白页;

4、房屋租赁协议(注:房屋租赁协议和房照地址须一致、写明产权人;如果经营者自有经营地址房照,无需提供租赁协议。)

食品材料下载邮箱

邮箱账号:

JXSHICHANGJU@163.com

密码:scj147258369

(三)办理牌匾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效果图审批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电话:0469-6130115

七、监督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469-6130117

八、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一件事”办理所需材料告知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公共卫生许可证)

一、受理对象:个体工商户、我要开(住宿业、售卖食品的歌厅及舞厅)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及公共卫生许可证。

二、需办证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公共卫生许可证、牌匾审批

三、办理流程:

汇总整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牌匾审批所需材料→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窗口”提交材料→取证办结

四、经营分类

(一)食品小经营是指由固定经营门店或者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内租赁场地,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达不到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以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管机构、现场制售方式经营食品的个体经营者。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所的使用面积大于60平方米属于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以下情况只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可以办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

(1)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2)销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食用食品;

(3)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

(4)销售冷食类食品(专间操作)、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

(5)食品批发。

(三)公司性质、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一)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经营者一寸照片一张;

2、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一张纸)一份;

3、房照复印件一份,每一页都要复印,包括空白页;

4、房屋租赁协议(注:房屋租赁协议和房照地址须一致、写明产权人;如果经营者自有经营地址房照,无需提供租赁协议。)

食品材料下载邮箱

邮箱账号:

JXSHICHANGJU@163.com

密码:scj147258369

(三)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注**街、**路、坐标)、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从业人员的名单和健康合格证明;

5、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本人办理不需要此项材料)。 

公共场所应当在做出承诺时提交1、2、3、7项材料,按照约定的时限(2个月内)补充提交4、5、6项材料。

(四)办理牌匾审批提交材料

1.设置牌匾、户外广告及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效果图审批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电话:0469-6130115

七、监督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469-6130117

八、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址:集贤县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