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煤矿安全包保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26 10:57
发布者:王庆金
来源:县煤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煤矿安全包保责任,确保我县煤矿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县煤矿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四个责任”(政府安全属地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员工安全岗位责任),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包保责任,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煤矿安全包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荣民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侯金龙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继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兆东 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高海东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梁兆东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全县煤矿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1、煤矿安全包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煤矿安全包保人员要不定期对所包保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巡查,全面掌握包保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2、在特定时期根据工作需要,由煤矿安全包保监管人员对所包保煤矿进行驻矿盯守,确保生产矿井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停产矿井在停产期间做到真停,坚决杜绝非法生产。 3、驻矿盯守人员必须如实掌握所盯守煤矿的基本状况,随时了解煤矿井上下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包保领导汇报。 4、定期检查煤矿企业领导带班值班,矿井停产期间井上、下“六不停”情况,对停产煤矿检查的部位包括:监控室、充电室、井口门、地面煤场、主井桥头、主提升绞车房等。 四、工作要求 1、所有煤矿安全包保人员在盯守期间不得无故空岗、脱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向上级领导请假,同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稳定。 2、所有包保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监督煤矿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 3、严格监督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加强值班执守工作,监督企业带班领导要随时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正确处置。 附件:集贤县煤矿安全包保人员名单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集贤县煤矿安全包保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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