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付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付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8 14:51  发布者: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计划实施的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中标单位是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中标价是24102257.73元。按合同约定需支付30%预付款7230677.32元;二标段中标单位是双鸭山集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是9620889.88元。按合同约定需支付30%预付款2886266.96元;三标段中标单位是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中标价是13594834.67元。按合同约定需支付30%预付款4078450.4元。特此公示。
    为保障衔接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现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9-2611676
    受 理 单 位: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 讯 地 址: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院内西侧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