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拨付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工程项目和集贤县升昌镇太昌村、太平镇太洪村、兴安乡兴一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4 14:00
发布者: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接下来咱们需要支付80%工程款5329958.03元;集贤县升昌镇太昌村、太平镇太洪村、兴安乡兴一村基础设施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接下来咱们需要支付60%工程款3113048.66元。特此公示。 |
| 主办单位:集贤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集贤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技术支持:集贤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集贤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69-4653069 黑ICP备09008588号 公安备案号:23050099002-17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5210003 站点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