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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第一、二、三标段进度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9 14:21
发布者: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需要支付工程款7230677.32元;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需要支付工程款2886266.96元;集贤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6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需要支付工程款2039225.2元。特此公示 为保障衔接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现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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