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9 10:35  发布者:王聪  来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黑财农【2019】194号)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具体部署,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做出工作安排,积极开展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县收到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8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黑财指(农)【2019】338号),此项资金计划用于五个村的农机具采购项目,分别为丰乐镇太联村农机续建项目、太平镇太玉村农机续建项目、太平镇太安村农机续建项目、太平镇太平村农机续建项目、福利镇东荣村农机续建项目。
  二、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由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和“三公示一公告”制度组成,项目进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扶贫资金砍块到县后,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及时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的项目对接,落实资金。对接后的项目进行立项,以县政府文件报省直相关部门备案。备案后进行项目实施(符合招投标条件的进行招投标),固定资产已移交到村集体,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最后由村集体负责项目具体运营。
  三、自评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预计利用此项资金购买农机具大于等于20台,实际购买农机具22台。
2、质量指标。农机具实际购置情况于预计购置相比为100%。
3、成本指标。预计购买农机具大于等于20台,实际购买农机具22台,多购置2台,因此实际成本高于168万元。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由于农机具使用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不具备专业技能,所以此项目带动增加贫困户人口就业人数0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81人。
2、经济效益指标。由于此批农机具购置时间在2019年末,过了农忙时,加上年后疫情影响及农机具落户延迟等原因,部分农机具暂未运营,东荣村农机具续建项目对外发包产生收益2.7万元。剩余预计2020年9月末之前可产生收益并带动贫困户人口增收。
  (三)满意度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问卷调查显示,对此项目满意度达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抓好扶贫产业项目后期运营管理,我县明确农业农村局为建成项目运营管理牵头责任单位,扶贫办为配合单位,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在扶贫资产管理上的责任。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村屯对建成投入使用的扶贫产业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解决。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我县制定印发了《集贤县扶贫资产自查工作方案》和《集贤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整改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进行了下乡抽查、督导扶贫资产清查,强化项目日常运营管理,产业扶贫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农机具的使用年限增加,农机具使用状态也在下滑,发包收益将会逐年降低,后续的运营和管理是此项目的重中之重。由于村内人才流失,缺少专业农机具维修人才,导致农机具维护成本增加,挤压贫困户的分层收益,有可能在后续的运营上造成入不敷出。


集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