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日期:2024-11-19 10:25  发布者:政府办  来源: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


   (一)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 落实省、市、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四)负责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协调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落实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七)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工作。指导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
  (八)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中野振兴政策,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植物检疫、农村可再生能源等相关行政许可、登记及备案,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省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和农技推广,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信息、文秘、政务、事务、保密、信访、督办、财务、审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综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参与调查研究。协调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种植业与农机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农机化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负责农情信息分析和预警。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承担肥料、农药监督管理和科学使用。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惠农政策。负责农药、种子、植物检疫、农机化等相关工作行政许可及备案。指导农机化建设、安全工作。负责农机驾驶证核发及登记,农机事故责任认定。承担中草药发展工作。承担涉农舆情研判、宣传、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实施种业振兴相关工作。
   (三)科教信息股。负责农业科技教育、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业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创业创新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项目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核、监督管理农业投资项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和节水灌溉项目监督管理建设。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及高标准农田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项目库、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考评、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督查项目建后管护情况。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起草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和营销,指导农用地、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使用跟踪检查、基地建设、认证、培训推广工作。指导农村区域协调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能源、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编制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政策法规改革股。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纠纷仲裁和债务化解。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和规模经营。指导农村财会管理和审计监督。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指导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监督。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村庄整治、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六)畜牧兽医水产股。起草畜牧兽医、渔业、饲料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生产、饲草饲料、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综合统计、监测、形势分析。负责畜牧业调查研究。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承担动物、水生动植物防疫、应急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资。负责动物卫生、畜禽屠宰环安全监管。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及畜禽屠宰。负责执业兽医资格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兽药、种畜禽、动物诊疗、生物制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许可。负责水产养殖、苗种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蚕蜂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生产检疫、种子生产许可。监管畜禽、动物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班子成员


    谭金龙:局长
    陈  锐:副局长
    郑佰城:副局长
    陈  鹏:副局长
    办公地点:集贤县建工路295号
    电话:0469-6182301
    办公室电话:0469-61891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