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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日期:2024-11-19 10:29
发布者:政府办
来源:统计局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套,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祈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市内其他县(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统计业务股。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全县国家各项统计调查和报表制度。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建议。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上报。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班子成员
刘凤玮 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 丁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窦志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繁荣街15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电子信箱:hljjxtjj@163.com
公开电话:0469-46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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