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发布日期:2024-11-19 10:30  发布者:政府办  来源:兴安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八)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九)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和发展特色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十)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十三)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人口计生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健全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机制,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
    负责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乡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积极探索村生态环境保护协管员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
  (二)事业机构
    1、集贤县兴安乡党群服务中心,加挂集贤县兴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挥承上启下作用,落实县新时代文明工作部署;指导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工作。
    2、集贤县兴安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集贤县兴安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集贤县兴安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集贤县兴安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班子成员


    陈振英  党委书记
    徐 鑫   党委副书记、乡长
    徐宝东 人大主席团主席
    郝书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薛瑞东  党委委员、副乡长
    殷立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 兵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汤丽彤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温艳波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李广臣  副乡长
    付新红  副乡长
    办公地址:集贤兴安乡兴三村辖区内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69-495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