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单
发布日期:2024-06-25 10:06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集贤微言 

    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注: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借款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借款人年龄男性57周岁以内,女性47周岁或52周岁以内(即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内)。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3.贷款用途需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要求,贷款资金按申报项目不得挪用(不得购买理财、基金、股票等)。4.借款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不得超过3次(含3次)。5.借款人及配偶(若有)不得为失信人员;征信报告中不得有不良贷款及多次或长期违约记录。6.借款人不得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基本要素: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离异及丧偶的需与户口信息相符)、结婚证(离异客户需提供离婚证件或法院判决书)、《就业创业证》及符合借款人申请条件的有效资料。
    申请金额及相关材料:1.申请金额:经营类客户均可最高申请至30万元。2.经营类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若有)、经营情况材料(进销货票据、经营流水或销售台账)注:营业执照已用于在我行申请贷款且未结清,不可重复申请。
    担保方式:1.房产抵押担保:县内拥有不动产权证的住宅、商服(抵押金额按评估价值比例测算);需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产权证,抵押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住宅建成日期距贷款日期不得超过15年,商服建成日期距贷款日期不得超过15年。2.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年龄在法定退休前三年,保证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每月实发2000元以上即可担保,实发工资4000元以上可担保20万元;需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用纸)或工作证、3个月工资流水。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时需夫妻双方签署,担保人夫妻双方可分别担保贷款。3.质押担保:质押人为除借款人及配偶以外的第三人,在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存单金额可覆盖贷款金额(存单不限制期限)。需提供质押人身份证及定期存单复印件,合同签署前需提供存单原件。4.组合担保:房屋抵押+定期存单质押。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一)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三)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四)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五)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政策:财政贴息50%,《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33号)。
    办理流程:线上“双易贷”微信小程序办理。
    咨询地址及电话:报名地址:集贤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委院里东侧办公楼)咨询电话:0469-469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