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重点山洪沟光辉截洪沟治理工程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30 16:16  发布者: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来源: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4691244通讯地址:集贤县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邮编:1559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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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重点山洪沟光辉截洪沟治理工程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光辉村北侧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黑龙江四邦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护岸上游自光辉屯西侧,下游至哈达密河河口。新建护岸总长0.658km,治理长度0.658km。护岸工程可保护沿岸村屯和农田,人口2200人,总保护面积2325亩。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车辆行驶扬尘。施工扬尘采取喷淋措施。施工机械采取分散式作业方式,减少机械废气集中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车辆冲洗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机械冲洗水设置油水分离设施处理,上清液回用周边洒水降尘,油污经清理后立即运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光辉村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堆肥;施工期废水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机械设备的使用,需要定期更换机油,设备需要使用矿物油进行保养,产生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远离村屯,施工期设置隔声屏障,减少对敏感目标光辉村村民的影响。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运输车辆在经过附近村屯时,应减速行驶并禁止鸣笛,尽量减少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