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0 15:45  发布者: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等消纳、调配设施均未建设,导致建筑垃圾非正规堆存问题频发。
    二、整改目标:加快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满足全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需求。
    三、整改措施: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满足当前建筑垃圾处置需要,并对违规堆存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我县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于2025年3月租用原集贤县殡仪馆闲置场地使用,场地面积2万平方米,已增设污染防治设施,用于临时转运调配建筑垃圾,满足我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需求。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69124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4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集贤县委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