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0 15:45  发布者: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集贤县众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行业无序发展,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发展。
    三、整改措施:对未获取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积极引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目前集贤县众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环评手续并取得批复,该企业已停产,要求其开工前增加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并完成环评验收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69124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4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集贤县委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