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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0 15:46
发布者: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红兴隆二九一农场铭源煤炭经销处、禹盛煤炭经销有限公司、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兴光选煤有限公司、李刚洗煤厂、刘长坤洗煤厂、原张伟洗煤、徐长和洗煤厂、集贤县宏顺供热有限公司、郑长鹏选煤厂等9家洗煤企业,普遍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占地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针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完善企业的相关手续,坚决杜绝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整改措施:1.依法对未获取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进行查处积极引导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处理。
2.依法对违法占地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由政府进行没收封存或清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集贤县已委托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洗煤企业水环境、土壤环境污染情况开展鉴定工作,鉴定结果为无重金属超标问题;目前该9家洗煤企业均已关停。
2.集贤县人民政府已对该9家洗煤企业关停并进行断电处理,目前该9家洗煤企业已将主要生产设施拆除完毕。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69124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4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集贤县委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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