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4 14:05  发布者: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7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牡佳高铁集贤段存在24处临时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其中12处至今未完成土地复垦。
    二、整改目标:对集贤县牡佳高铁集贤段12处临时用地全部恢复。
    三、整改措施:1.对牡佳高铁集贤段12处临时用地按照复垦方案进行恢复。
    2.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临时用地监管,加大巡查检查频次,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针对牡佳高铁集贤段12处未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的临时用地,我县集贤县牡佳客专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按复垦和植被恢复设计报告进行恢复,明确复垦和植被恢复标准,现已完成恢复。
    2.对已审批的临时用地建立台账,在临时用地到期前提醒用地单位,到期后严格进行恢复。
    3.对临时用地到期复垦恢复阶段监管,增加巡查次数,严格按方案进行恢复。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469124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4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集贤县委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