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10:15
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第7期)
2024年8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办1批次食品不合格样品,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集贤县万豪四季果品生活超市(抽样日期:2024年07月21日)销售的香朴园烤冷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万豪四季果品生活超市(抽样日期:2024年07月21日)销售的香朴园烤冷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标检产品有限公司。 (二)核查情况及风险控制措施。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万豪四季果品生活超市现场检查,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00号)。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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