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06 12:54  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8期)

本期通告信息涉及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29日在集贤政府网站公告的《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七期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公示内容涵盖县委托抽检11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集贤县名都晓荷塘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名都晓荷塘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名都晓荷塘火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4号)。

     二、集贤县蜀云肴鱼豆花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蜀云肴鱼豆花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蜀云肴鱼豆花火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89号)。

三、集贤县铜来顺紫铜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铜来顺紫铜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铜来顺紫铜火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1号)。                               

四、集贤县懒老婆汤子馆(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懒老婆汤子馆(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懒老婆汤子馆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0号)。

五、集贤县瑞轩月兴热面户(个体工商户)(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瑞轩月兴热面户(个体工商户)(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瑞轩月兴热面户(个体工商户)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2号)。

六、集贤县春雷香港九龙包子王小吃部(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碟,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春雷香港九龙包子王小吃部(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碟,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春雷香港九龙包子王小吃部现场检查,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3号)。

七、集贤县尝香聚香辣板面馆(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尝香聚香辣板面馆(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尝香聚香辣板面馆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8号)。

八、集贤县高魁刀削面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高魁刀削面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高魁刀削面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6号)。

九、集贤县香居九龙包子铺(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香居九龙包子铺(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香居九龙包子铺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88号)。

十、集贤县翟婆婆老式麻辣烫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翟婆婆老式麻辣烫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翟婆婆老式麻辣烫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5号)

十一、集贤县渝香小栈麻辣香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渝香小栈麻辣香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9月23日)使用的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渝香小栈麻辣香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197号)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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