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6:06
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第2期)
本期通告信息涉及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5日在集贤政府网站公告的《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八期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公示内容涵盖我县委托抽检3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集贤县可馨食品加工厂(抽样日期:2024年11月22日)生产的土豆鲜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可馨食品加工厂(抽样日期:2024年10月23日)生产的土豆鲜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可馨食品加工厂现场检查,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土豆粉5袋;2、罚款1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90元;4、罚没款共计1009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3号)。 二、集贤县美佳购生鲜超市(抽样日期:2024年11月22日)销售的土豆鲜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美佳购生鲜超市(抽样日期:2024年10月23日)销售的土豆鲜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美佳购生鲜超市现场检查,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236号)。 三、集贤县私房掌柜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11月28日)使用的餐盘、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私房掌柜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年11月22日)使用的餐盘、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私房掌柜火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4〕240号)。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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