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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1-28 10:09
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第5期)
本期通告信息涉及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5日在集贤县政府网站公告的《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八期食品抽检信息公示》,公示内容涵盖我县委托抽检7家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和处罚情况通告如下:
一、集贤县花园健晟星期天火锅城(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花园健晟星期天火锅城(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花园健晟星期天火锅城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71号)
二、集贤县川味大当家火锅店(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和餐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川味大当家火锅店(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和餐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川味大当家火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72号)
三、集贤县老私房涮肚火锅店(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和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老私房涮肚火锅店(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和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老私房涮肚火锅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另查询全国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平台,我局于2024年12月18日对当事人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集市监处罚〔2024〕240号。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后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餐具饮具清洗消毒规范,导致再次出现相同性质违法行为,属拒不改正情形。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行政检查;主动 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主动排查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符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70号)
四、集贤县小蝌巴牛蛙专门店(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和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小蝌巴牛蛙专门店(抽样日期:2025年9月2日)使用的餐盘和餐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小蝌巴牛蛙专门店现场检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69号)
五、集贤县金秋名富果业生鲜超市(抽样日期:2025年9月11日)销售的特价橘子,联苯菊酯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金秋名富果业生鲜超市(抽样日期:2025年9月11日)销售的特价橘子,联苯菊酯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金秋名富果业生鲜超市现场检查,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91号)
六、集贤县顺发生鲜超市(抽样日期:2025年9月11日)销售的香蕉,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顺发生鲜超市(抽样日期:2025年9月11日)销售的香蕉,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顺发生鲜超市现场检查,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92号)
七、集贤县佳佳优选生活超市(抽样日期:2025年9月11日)销售的叶桔,联苯菊酯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抽检基本情况
集贤县佳佳优选生活超市(抽样日期:2025年9月11日)销售的叶桔,联苯菊酯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集贤县佳佳优选生活超市现场检查,要求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限期提交整改报告。
经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集市监处罚〔2025〕193号)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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