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张艳东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10:33  发布者: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张艳东,执业证书编号:110230521000090。集贤县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决定对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决定文号:集卫医罚〔20241号。

特此公告。




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