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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张艳东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10:33
发布者: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张艳东,执业证书编号:110230521000090。集贤县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决定对其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决定文号:集卫医罚〔2024〕1号。 特此公告。
集贤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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