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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2026年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发布日期:2026-04-09 10:15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集贤微言
即日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请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的妇女认真查阅这份阅读指南。
一、救助对象
截至2026年4月17日,具有集贤县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
二、救助条件
1、病种病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期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宫颈癌一共有九个档次。仅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期、Ⅳb期五个档次符合救助条件。)
2、低收入标准: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三、申报原则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须如实、完整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17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
四、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管委会妇联提出救助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个人申报表。
2、乡镇、社区、管委会妇联将辖区内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至县妇联。
3、县妇联协调本地民政等部门,对申报对象的低收入身份等做好核查,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后,将材料汇总上报至市妇联。
五、注意事项
1、历年已获得过全国妇联“两癌”救助金的患病妇女不再进行救助。
2、申报对象的低收入身份认定,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为准;病种病情认定,以诊断书、病历或住院材料为准。
3、各级妇联要做好患病妇女信息保密工作。
4、本年度申报工作截止2026年4月17日,因采用系统线上申报,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行申报,请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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