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14:47  发布者:赵钦然  来源:集贤县自然资源局 
       为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规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销号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现将已完成生态修复任务的图斑情况公告如下:
       省级专家组对我县3个部分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图斑进行了审核,通过现场踏查、无人机拍摄影像图和三调数据对比,形成了核查意见如下:
       2300000615515002图斑大部分区域已经修复,地表平整,恢复为耕地,符合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修复面积合计45152.12平方米。其中恢复为耕地33559.92平方米。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集贤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反映情况,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9--2612833
       特此公告。

集贤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集贤县矿山修复论证意见.pdf
fd85d5033fdf8dc242c0df015b4f11b9.pdf (229.43 KB)
2双鸭山市集贤县矿山生态修复评估调查报告.pdf
de52b3874d05cf0bd593e654efc79f0f.pdf (6.14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