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征收,保护笔架山水库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1-08-30 09:24  发布者:住建局  来源: 

2021年4月,根据笔架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需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化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对笔架山水库南岸,集贤县笔架山特味居农家院饭店、集贤县裕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征收,经过4个月的努力工作,于2021年8月与被征收人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已将征收房屋及构筑物拆除,圆满的完成了笔架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房屋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