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06-17 08:26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  来源: 

 

(一)申报主体。在我县辖区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

(二)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生产者及时向村委会上报玉米、大豆和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据实填报申报信息,村屯汇总逐级上报。

2.试点面积核实。我县耕地合法种植面积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数据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为依据,经村屯(单位)、乡镇政府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3.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汇总面积明细上报给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组织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