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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9 09:49
发布者: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集贤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6项问题整改。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2023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为66.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截至督察时,集贤县污水管网仍有结构性缺陷12处未进行修复。
二、整改目标:加强生活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全面整治管网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问题,更新改造污水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三、整改措施:1.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县城镇污水管网,解决管网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问题。
2.2025年4月底前,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及时修复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管道,提升管网承载能力和排水效率,减少风险隐患。
3.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对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检测和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
4.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确保排水管网稳定运行,减少和避免雨水、地下水等无效水混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我县已完成全县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发现并修复多处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有效提升了污水管网的承载能力与排水效率。
2.我县已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按照维修计划修复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管道,提升管网承载能力和排水效率,减少风险隐患。
3.我县已完成城镇污水管网检测与评估工作。
4.已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集贤县排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管网稳定运行。
五、验收审核情况:通过验收,准予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集贤县委 集贤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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