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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集贤县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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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15:09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县司法局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局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十大行动”这一主线,全力攻坚,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收到较好效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局党组高度重视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听取汇报。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作督导、中层责任人具体抓的三级共管共抓责任制,打造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带头学法讲法、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等有效机制,将法治教育列为干部培训教育计划重要内容,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并依托学习强国、党报党刊等载体加强自主学习,2024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二是常抓党员干部教育。深入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支部微党课等活动,并通过“三会一课”等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向实处做、向深处走,2024年开展局党组(扩大)集中学习会5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3次,支委会集中学习20余次。组织党课宣讲7次,撰写心得30余篇。三是强化法治学习。持续通过业务大讲堂、会前学法等“集中学习”形式,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已开展各类业务培训36次,参训人员累计超过1500余人次。通过“走出去 带回来”等外出学习形式,不定期参与省局、市局或其他专业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参加各类业务学习10余次,学习人员85人。其中6人荣获市级荣誉,4次获得市级比武练兵团体荣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完成“市场监管网络学院”线上学法40学时任务和在线法治测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我局执法队伍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四)强化普法宣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营造法治市场氛围
一是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认可日”、质量安全月、食品药品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法治意识,营造了依法行政良好氛围。2024年已开展宣传活动15余场次、悬挂条幅(含电子屏)3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册,累计解答问题120余次。依托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集贤微言等载体,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115次,拓宽了法治宣传渠道,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二是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为减少企业因不熟悉法律法规而出现的违法行为,确保《双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有效落实,依据清单里得22个领域,全体班子成员带头推进宣讲,各业务股室依据自身监督检查职能,同步落实。2024年共进行基层宣讲4场次,发放《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200余本,张贴宣传条幅70条,海报150余份,各大商超电子滚动屏幕10块循环播放,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12篇,通过微信群发放“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电子版8000余份。发现风险问题182个、立案36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
(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工作
一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四张清单。梳理对照《黑龙江省轻微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0项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6项,执法领域包括市场监管领域和药品监管领域。二是公布四张清单,提升社会知晓度。将四张清单进行政策解读,通过集贤微言和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宣传包容免罚轻罚制度及具体实施案例,采用挂条幅,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2024年,室外开展宣传活动2次,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单累计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余人次,通过集贤微言宣传报道2次,单位组织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推进工作会议1次,报送不予行政处罚案例4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市场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网络售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带来新的风险隐患和监管难题,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结构老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等专业人才匮乏,影响了监管能力提升。二是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县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老化,使用时间久、精确度下降,部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技能不熟练,缺乏系统培训,人员能力难以跟上检测技术的发展。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坚持以法治为根基,加快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化、正规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自由裁量、集体讨论、调度分析、抽查督办、案例通报等15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构建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格局,夯实了制度基础。
(二)坚持风险隐患排查不放松,执法监管实现新飞跃
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总体要求,践行监管为民的工作理念,牢牢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当好舌尖安全“护航员”。持续保持食品安全守护、食品安全领域群腐整治等10余项行动的高压态势,全面排查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全年已对县内69家生产企业、93家小作坊进行4轮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70个均已完成整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250余家次,发现问题210余个均已完成整改;检查“校园餐”相关单位557家次,发现问题156个均已完成整改。
(三)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不偏移,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
我局坚持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市场氛围。全年共受理各类注册申请9577件,期末实有户数25310户,期末实有户数同比增长6.79%。聚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障”行动,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审查规范性文件9份、招投标文件58份。
(四)坚持群腐集中整治不走样,民生保障实现新作为
始终将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部署、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全程督办、深查细究,惠民助企见行见效。共自查自纠问题9个、纠风治乱13项、移交案件线索2条,持续保持集中整治高压态势。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一件事、一类事、一域事,由单一受益向涉众受益群体转变。建立省内首个“防作弊秤+智慧监管”示范试点项目,创新推出“四达防作弊电子秤”在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已有121家商户订购“四达防作弊电子秤”,创建“五星级计量示范商户”50家。
(五)坚持强化队伍建设不打折,根本形象实现新改观
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市场监管“铁军”。注重人才培养持续通过公开招考补充法律、食品药品等专业人员,夯实队伍基础,2024年招录公务员10名。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共117人。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市场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网络售药等新兴产业发展带来新的风险隐患和监管难题,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结构老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等专业人才匮乏,影响了监管能力提升。二是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县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老化,使用时间久、精确度下降,部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技能不熟练,缺乏系统培训,人员能力难以跟上检测技术的发展。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切实贯彻落实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法全面履行市监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继续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三是持续提高法治化决策水平。对照新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清理,对局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全过程积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加强与县司法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团队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四是要加强法治宣传,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上下功夫。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宪法宣传日、全国质量月宣传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法治教育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用好公众号等新媒体,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注重其广泛性、群众性和深入性,努力提高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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