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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集贤县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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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15:39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县司法局
2024年集贤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治素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思想的学习,将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与执法领域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时刻绷紧基金防范之弦,切实用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医药服务水准,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幸福感。
(二)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根据《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发现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县44家定点医疗机构、137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全部上报问题整改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6家通过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共涉及金额20090.20元,已返还医保基金专户。二是按照《关于开展违法违规使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检查。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阶段,2家定点医疗机构返还违规医保基金80220.14元,14家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返还违规医保基金361730.14元。抽查复查阶段发现4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证用药、重复收费、过度诊疗问题,返还违规医保基金18916.98元。三是按照《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 版)>的通知》文件要求,3家定点医疗机构对照典型问题清单在自查中发现存在重复收费、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证用药、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共涉及违规金额214,315.83元,已全部返还医保基金。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监管质效
聚焦落实医保协议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辖区内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实现日常稽核全覆盖。集贤县定点医药机构共183家,其中检查定点医疗机构42家、定点零售药店137家,已完成全覆盖检查98%。我局根据《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发现集贤德源康复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722.84元;集贤康泰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问题,涉及违规金额:60.90元;违规基金已返还医保基金专户。集贤县中医医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出药品适应症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问题,涉及违规金额:139,349.78元。稽核股已上报市局,将拒付违规医保基金。
(四)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医保窗口是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我局注重以更加便捷的服务,为全县人民打造更加优质的窗口;窗口共收报销材料1000余份,办理异地安置业务4000多件,居民参保、暂停、信息变更、异地提现等业务1800多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医保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增强。宣传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对不同群体的宣传针对性还不够强,部分群众对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督促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法治学习,积极营造出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透明。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用法意识
加强单位职工、 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加强部门联动,维护基金安全
将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聚焦基金使用重点领域制定疑点筛查规则,开展数据筛查分析,严厉打击套刷门诊统筹基金、虚假处方、串换药品等骗保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为集贤县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三)加强基金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全方位宣传发动,采取横幅、视频播放、散发宣传折页、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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