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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贤县九创(双鸭山)煤化工有限公司“10·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2 09:12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之规定,现将《集贤县九创(双鸭山)煤化工有限公司“10·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1月12日—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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