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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委  
分管工作: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分管工作: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审计局。
分管工作:负责干部、人才、公务员和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分管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公务员局、县委老干部局。
分管工作: 负责政法和社会稳定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负责全县安全工作。负责涉法信访工作。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分管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分管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分管文化、教体、卫生、融媒体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
分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发改统计、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审计局。协助县长负责政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主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县委巡察办。
分管工作:协助县委书记、县长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主持经济开发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