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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政府  
分管工作: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审计局。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发改统计、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审计局。协助县长负责政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县武装部、县税务局、县信访局、国家统计局集贤调查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集贤县支行、驻集贤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商务、环保和电力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联系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县电业公司、县邮政局、县石油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负责公安、司法法制工作,协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联系国安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系县信访局、武警中队、国安办。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八个乡镇、笔架山农场、二九一农场、气象局、县烟叶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负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福利屯火车站、双鸭山西站、市公路路政管理处集贤所。